关于公开选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法规
时间:2018-08-22关于公开选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法规进小区宣传活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下称“维修资金”)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促进业主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相关知识的了解,保障业主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拟公开聘请10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维修资金政策法规进小区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宣传活动基本情况
本次活动费用30万元,从维修资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必要管理费用中列支,每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3万元。
活动范围:惠州市区中心区(惠城区)已归集维修资金的692个小区(截至2018年7月9日),划分为10个片区,10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一一对应各片区。
活动内容: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小区内设立宣传台、发放维修资金宣传资料,向小区居民宣传有关维修资金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使用指引,现场记录业主问题。
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惠州市及惠城区注册登记具有社会工作服务资质的机构;
(三)社会工作服务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重大违规、违纪案件和不良记录。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一)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原件验后退回。
四、报名时间
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7日。
五、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确定方式
如参与报名且符合要求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超过10家,进行摇珠抽取其中10家;如不超过10家,则按报名单位确认。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将对选聘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资金统一管理。
六、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5日至2018年11月15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惠州市房产管理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校园东路房产交易大厦6楼603室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52-2898677
惠州市房产管理局
2018年8月21日